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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qudengshana
1.注册并开展农业生产、加工、休闲、流通、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;
2.注册并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、动物疫病防控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应用示范、农村生态治理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建设等公益性职能的企、事业单位。
3.注册并从事蔬菜、水果、水产品、牲肉(其中生猪肉必须是入市备案企业生产)、蛋品、肉制品、豆制品、调味品等生产、经营企业和参与“农超对接”并直接向超市等供菜的农民合作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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